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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内容是什么

发布时间:2025-04-03 13:00:00来源:

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内容是什么】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是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。该条款明确了劳动者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并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。

总结:

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解除劳动合同,且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:1. 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;2. 未及时支付工资;3.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;4.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;5. 劳动合同无效等。若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错,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,无需提前通知。

情况 是否需提前通知 说明
一般情况 需提前30日 用人单位无过错
用人单位有过错 无需提前通知 如拖欠工资、未缴社保等

此条款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同时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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